安全生產
時間:2018-07-05
四川省旅游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主動掌握集團生產安全實際情況,保證國家、四川省、集團安全法規和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強化盡職履責,及時發現生產經營中的不安全因素,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作業環境,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集團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全面領導集團安全生產工作,下設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辦”)是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安委會及安辦的安全檢查職責是依據國家、四川省及集團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組織開展集團及各級全資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擁有控制權的企業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同時通過檢查督促各子公司履行其安全主體責任,降低安全風險,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第二章 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 集團安全生產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專業檢查和不定期抽查。集團安全生產檢查由集團安辦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一)定期安全檢查分為日常安全檢查、月度安全檢查、季度安全檢查和年度安全檢查。集團在開展季度和年度安全檢查時,可根據檢查工作需要抽調子公司專業安全管理人員,采用混合編組或交叉檢查的方式進行檢查。
(二)專項檢查是對重大安全隱患點、高危作業場所、重要時段安全生產情況和各類專項整治活動開展情況等重點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三)專業檢查是根據需要,組織專業人員有計劃、有重點地對某項專業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專業安全檢查主要由集團安辦聯合有關業務部門或聘請專家對某項專業(如:建筑施工、特種設備、消防、職業健康等)的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四)不定期抽查是根據工作需要,開展的突擊性檢查,主要檢查安全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安全內業、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設備安全技術狀況等真實情況。
第五條 安全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內業檢查和現場檢查兩部分。
(一)內業檢查主要包括:
1、檢查各級公司主要領導帶隊開展安全檢查、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和保障安全投入等工作記錄,是否做到盡職履責。檢查各級公司安辦工作開展情況。
2、檢查各級公司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是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集團要求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檢查各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綜合臺賬,是否嚴格落實國家、四川省和集團各項安全生產相關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是否及時傳達學習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并貫徹落實。
4、檢查各級公司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進行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執行持證上崗制度,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是否開展應急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
5、檢查各級公司是否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帳,是否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及時整改,形成閉環。
6、檢查各級公司安全會議記錄,是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二)現場檢查包括對生產經營現場、現場作業人員、各類設施設備及相應的安全保障設施、作業環境、個人防護用品、特種設備管理等內容進行檢查,重點檢查現場是否存在“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是否及時消除排查出的安全隱患。
第三章 檢查結果處理
第六條 集團開展的各項安全檢查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四川省旅游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以下簡稱《檢查記錄表》)上,并針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向受檢單位反饋檢查結果或提出整改意見。
第七條 受檢單位根據檢查組檢查結果,對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后向集團安辦報備。
第八條 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檢查組應進行登記,同時還應向受檢單位簽發《四川省旅游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以下簡稱《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受檢單位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
第九條 受檢單位負責人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要求,立即整改。一般隱患由受檢單位自行復查驗收,重大隱患由二級子公司組織復查驗收,驗收合格后須及時上報集團銷號備案。
第十條 對不能如期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單位,集團將對受檢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處罰。對檢查時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安全檢查人員有權責令立即停產、停業、停工,待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于由受檢單位能力不能消除或超出其職責范圍的隱患,要求受檢單位及時以書面形式報上級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研究整改方案。檢查中凡是發現有“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檢查人員同樣有權責令受檢單位立即停止該項作業,受檢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第十一條 檢查組有義務將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受檢單位在現場安全管理、安全內業、職業健康管理等工作中的突出亮點以及安全技術創新亮點進行總結、表彰、推廣。
第十二條 各子公司應建立安全檢查臺賬,將每次安全檢查情況和整改情況詳細記錄在案,確保發生事故時可追溯原因和責任。
第十三條 各受檢單位對集團安全檢查應給予充分重視和支持配合,檢查前應先開展自查自糾,并做好現場及內業資料準備工作。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檢查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嚴禁走過場,對所檢查的內容負責。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不指出、不監督或對自身無權處理的隱患和問題不移交、而導致事故的發生,要追究檢查人員的責任。
第十五條 《檢查記錄表》和《隱患整改通知單》一式兩份,檢查組和受檢單位各執一份,并由雙方主要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 各級全資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擁有控制權的企業應當參照本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或修改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集團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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